清代【冯光遹】《致叔惠乙未冬月二十日函》

清代【冯光遹】《致叔惠乙未冬月二十日函》 第1张

清代【冯光遹】《致叔惠乙未冬月二十日函》 第2张

【国画基本信息】

作者冯光遹
品名致叔惠乙未冬月二十日函
朝代清代
文件大小36.07MB
分辨率300x300
像素大小2832x2123
尺寸(CM)23.97x17.97
作品数量2
作品收藏台北故宫博物院
图片格式默认提供TIF和JPG两个版本

基本数据
藏品类型书法
品名 清冯光遹致叔惠乙未冬月二十日函
分类法书
作者冯光遹
书体行书
数量三笺
作品语文汉文
释文 叔惠三弟如见。月之十七日接到十月廿三日所寄一函。得悉一切为慰。镇巷房屋落成。常度能归并一处。用度自省。第恐拥挤太甚。亦非久计。盛氏侄媳病可除根。实为大幸。查翁闻已旋沪。北地严寒。究不能受。病亦不浅。吾弟何时到沪。念念。明丈七旬。本拟办屏。因事略终究未得。凭空殊□结撰。祇可改送寿幛寿联。或配以酒烛等物。□□定后。下次寄信再告知可也。回信十三纸。回信三封均收到。月朔寄明光信曾附致吾弟单三纸。谕令俟汇款到后即寄呈。另函所示。惟湖州光镛及顾士衡奠分未曾开入。士衡之故未得确信。湖州未及想到。兹另开一单寄去。兄到任仅两月余。所入无几。署中用度浩繁。寄苏之款均系寅吃卯粮。此次各亲友点缀。聊示不忘。若云帮助。祇可俟明年酌度情形再议。俸廉非恒产。有余尽可分济。第官之得失无定。未可恃为常例。兄履任后终日劳形案牍外。非与属吏公接。即与武夫谈兵。否则与卉眼交涉。为难忍气。乐趣毫无。边海盗劫积习成风。前斩一人。今日又应斩四人。月内各属尚有四五人。应决者上失其道。哀矜何益。处此瘴疠之乡。不能不刻刻作退休计。如与诸族戚晤及。可以此请征示之。手此布复。即颂合宅平安。并祝年厘。乙未冬月二十日兄期遹手笔。

典藏尺寸
【位置】【尺寸】(公分)
本幅22.5x12.5

质地
【质地位置】【质地】
本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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