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李鸿章】《致作梅廿四日函》

清代【李鸿章】《致作梅廿四日函》 第1张

清代【李鸿章】《致作梅廿四日函》 第2张

【国画基本信息】

作者李鸿章
品名致作梅廿四日函
朝代清代
文件大小36.07MB
分辨率300x300
像素大小2123x2832
尺寸(CM)17.97x23.97
作品数量2
作品收藏台北故宫博物院
图片格式默认提供TIF和JPG两个版本

基本数据
藏品类型书法
品名 清李鸿章致作梅廿四日函
分类法书
作者李鸿章
书体行书
数量二笺
作品语文汉文
释文 作梅仁兄军大人阁下。昨奉十八日手书。敬悉一一。赵善义补挑浅工。计已告竣。下游水势是否较旺。清河频年积淤。高于府河底五六尺。此言信而有征。前过王家场小憩。有王伸者年五十余。谓童时见此河水深至丈余七八尺不等。现常尺余。由河底淤高之故。叶道在座。实共闻之。费道前年已挑除三尺。不转昫则又如此。弟九年秋经行时。即为颦蹙。不待去秋。浑河下灌。盖白沟以上诸河每遇盛涨。挟沙而下也。兹议添闸招水。固不得已之下策。尊意引河正河。同建两闸。则新挑引河转为多事。何不竟于正河置一闸乎。若虑放水做闸有碍舟行。则仍先挑引河为是。两闸一启一闭。似无裨益。全启全闭更无取义。韩庄以下八闸皆系一引河一正河。彼是建瓴之水。此却是平缓之水。想盛涨时或又建瓴。则两河一深一淤。较有用处。公再静思熟筹之。孔县丞以筏舩拖铁齿猫爬梳。时时加工。当小有效。明春筹欵再痛挑一回可也。任新雄三县暂留。极为公允。陶令太粗疏。究恐贻误。望加勤督。省斋诸务生疏。仍不时忠吉为眄。此颂台祺。鸿章顿首。廿四日。

典藏尺寸
【位置】【尺寸】(公分)
本幅23.4x12.3

质地
【质地位置】【质地】
本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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