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谢墉】《书御制卞和献璞说册》

清代【谢墉】《书御制卞和献璞说册》 第1张

清代【谢墉】《书御制卞和献璞说册》 第2张

清代【谢墉】《书御制卞和献璞说册》 第3张

清代【谢墉】《书御制卞和献璞说册》 第4张

清代【谢墉】《书御制卞和献璞说册》 第5张

清代【谢墉】《书御制卞和献璞说册》 第6张

清代【谢墉】《书御制卞和献璞说册》 第7张

清代【谢墉】《书御制卞和献璞说册》 第8张

清代【谢墉】《书御制卞和献璞说册》 第9张

清代【谢墉】《书御制卞和献璞说册》 第10张

【国画基本信息】

作者谢墉
品名书御制卞和献璞说册
朝代清代
文件大小179.96MB
分辨率300x300
像素大小2831x2119
尺寸(CM)23.96x17.94
作品数量10
作品收藏台北故宫博物院
图片格式默认提供TIF和JPG两个版本

基本数据
藏品类型书法
品名 清谢墉书御制卞和献璞说 册
分类法书
作者谢墉
书体篆书
数量一册:十开(本幅十开十幅)
作品语文汉文
释文 御制卞和献璞说。或问卞和献璞之事。为有乎。为无乎。曰无。何以见之。曰以今和阗之玉见之。和阗之玉有二。一曰山玉。取之山。一曰水玉。取之水。取之山者。其质大或至八九尺。然闲杂石性者。有之取之水者。其质小。至大者不过尺余。光莹弗杂石性。盖受水性闰故也。故恒以水玉为良。此历年贡自和阗。人所共知者。若和氏所献。应为良玉。必出自水者。既无杂石性之理。安用玉人相之。以为非玉。两被刖。继之哭以血。而始明其为良玉哉。此之误必在璞之说矣。盖玉未治为璞。或山玉之杂石性者。而决非良玉之产水中者也。亦决非璞包玉不见。必待剖而后知其为玉也。若玉皆有璞包之。必待剖而后得。则今和阗之玉多无万。谁为一一剖之乎。此不待辨而知玉之不在璞中。必待识者剖之而后得也。且卞和之目。亦与人同耳。玉人攻玉久矣。岂不能识玉。而和识之即以为诳其辠。亦不至一再刖足也。夫以杂石性。未治之璞。去其石性。理而为璧亦恒事耳。奚至艳称千古乎。盖韩非自叹已之不遇时。人之不识已。设为此谬悠之说以自喻耳。然非非不明敏达时务者。观其说难之文。反复论辨。曲尽人情。既达时务。尽人情。则应薄世髙蹈。以全其真。又何必为此谬悠之喻以惑后世乎。余故曰无此事也。(篆书)。臣窃惟古帝王之明明德于天下者。必以格物为首务。诚以物有未格即知有未致。知不致则理不明。理不明则事不确。而于治平之道。遂有隔阂而不通者矣。韩非和氏之篇。其意盖在贞士而名之以诳之一言。圣着谓自叹己之不遇时。人之不识己。设为此谬悠之说以自喻耳。灼哉睿鉴。自来缀文者率以为真有其事。伏读御制。而仰见圣学之精由于格物也。顾臣愚窃以为。物岂易格哉。国家德威广被。于阗之玉。自汉唐以来所宝贵而不可得者。今则蒲昌葱岭悉隶版图。延喜昭华并登职贡。皇上昭德之致。万几之暇。考古证今。辨山水之殊性。别燥润之异质。而知良玉之不待剖而识其为良也。此圣人格物致知之于平天下所由。一以贯之也。若自昔言玉者。则第曰玉生于山而已。韫玉山辉而已。即注疏家于礼记山元玉水苍玉。亦仅以为文色所似。郭璞注山海经。竟以水玉为水精。而未及乎山材水材之分。盖由和阗之地。在汉仅立都护。在唐宋遇通贡使。自来未覩嘉玉。不知有水产之良也。然则以卞和献玉为实事者。由未尝格物也。自非至圣。孰克正之。臣谢墉敬书恭跋。(楷书)。

典藏尺寸
【位置】【尺寸】(公分)
本幅17.3x21.3
全幅17.3x21.3

质地
【质地位置】【质地】
本幅
印记数据【印记类别】 【印记】 鉴藏宝玺 乾隆御览之宝(重一) 鉴藏宝玺 宣统御览之宝 作者印记 臣墉 作者印记 敬书
参考数据
【类别】【参考数据】
收藏着录 故宫书画录(卷八),第四册,页24


远方国画网 » 清代【谢墉】《书御制卞和献璞说册》

发表评论

欢迎 访客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