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画基本信息】
| 作者 | 张即之 |
| 品名 | 书李衎墓志铭卷 |
| 朝代 | 南宋 |
| 文件大小 | 467.91MB |
| 分辨率 | 300x300 |
| 像素大小 | 2831x2119 |
| 尺寸(CM) | 23.96x17.94 |
| 作品数量 | 26 |
| 作品收藏 | 台北故宫博物院 |
| 图片格式 | 默认提供TIF和JPG两个版本 |
基本数据
| 藏品类型 | 书法 |
| 品名 | 宋张即之书李衎墓志铭 卷 Calligraphy of “Li Kan’s Memorial Inscription” |
| 分类 | 法书 |
| 作者 | 张即之 |
| 书体 | 楷书 |
| 数量 | 一卷 |
| 作品语文 | 汉文 |
| 释文 | 宋两广总干李公墓志铭。太中大夫集英殿修撰知绍兴军府事充两浙东路安抚使陈显伯题盖。太中大夫直秘阁致仕历阳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张即之书。朝请郎主管建康府崇禧观邵明仲撰。余昔隶业上庠。与会稽李君伯嘉游。几十年。暇日相过。或樽酒觞咏湖山间。见其丰仪秀整。襟度洒落。倾坐语纚纚起人意。朋友爱之。簪常盍。袂常属也。洎余叨舍级。蒙恩解褐。与之别又十年。而闻伯嘉之疾且死。死生之变。可胜悼哉。淳佑投闲故里。一日会其犹子于制幕。气貌绝类伯嘉。固已如见元宾矣。退而有携刺字踵门曰友龙者。伯嘉子也。其思父不(下五字残损)。其子焉当何如也。既逾年。友龙自越以书来曰。友龙不孝。先君之殁有年矣。幽堂之铭。未知所托。绪言履行。无以诏后。是吾没吾父也。重不孝。惟先君之知友是望。敢以属吾子。余惟朋友之谊。虽以文取诋。固不辞也。乃援笔而书之。君姓李氏。讳衎。伯嘉其字也。世为绍兴上虞人。所居里曰五夫。五夫之李闻于越尚矣。君之曾祖。故资政殿学士赠太傅光。是为庄简公。祖故宣义郎提举淮南东路茶盐公事孟坚。(二字原本旁写)。父故承议郎通判饶州知言。(二字原本旁写)。君生于淳熙丁未。嘉定七年入太学。宝庆登极恩。用广西经略司捧表补将仕郎。二年授迪功郎。监镇江府丹阳县户部凌口酒库。应辨(疑是办字)永茂陵。循修职郎。绍定四年。辟差充湖广总领所准备差遣。四月循从政郎。六月该寿明庆寿恩。循儒林郎。嘉熙二年。监华州西岳庙。淳佑四年七月二十一日。以疾终于正寝。得年五十有八。娶王氏。子男二。长曰伯鱼。后君一年而卒。次曰友龙。葬以其年九月丙午。原曰上虞县永丰乡半山。从先兆也。友龙叙其世以告。而行事次焉。余素善君。观其状有可书者。君幼而颖悟。于书无所不读。读必通伦类。解义理。非徒常儿句读之习而已。甫龆龀已善属文。凡赋诗辄道惊人语。承议公见(此字原点去)。喜而异之。且器许焉。曰此子他日必以文为吾家良子弟矣。少长。习词赋为科举业。试于太学。博士有擅能赋者。一见其文。心赏。寘之选中。每见必以称举。于是衿佩推重。咸谓李君一第。何之忧哉。会上登大宝。外表胡公槻。(此字原本旁写)。适经略广西。期待良厚。貤恩授之。以恩补爵。士论殊不慊。君初不以为轻重也。平生雅好书。家藏比栉。丹鈆点勘。一字不遗。且手编类成秩次。如宋景文公笔记。及钟鼎篆刻。有行于世者。博物好古。虽残碑断碣。諲垒(疑湮罍之讹)沈鼎。咸能款识。尤善于作字。篆籀隶楷皆有法度。杂之钟王章草。或莫得而辩。时有淮东常平使者。亦以书名。见士丈夫。必曰今作字须李伯嘉也。其心画精妙。掇时清誉如此。未易技小之。君于荣进。虽不介介。而居官必尽其职。惟碎曹猥局。职卑责重。蠹根漏穴。弊弊相仍。自好者掩耳。无能者望洋。君独以官无大小。奋然勇往。而为京口酒官。始之(原本此字旁点去)至无盖头。官事卒不办。君一起而新之。轮奂粲粲。课亦以最。秩终。剡辟交至。署湖广总所从事。辟词有曰。使之叶劳于支吾调度之时。摅画于讲究渊源之地。必能自见。有补方来。当时咸推使者之知人。且期君必能答于知己。未几以忧去。人共惜之。洎释服。谓将调官。以副诸公翘想。乃决意奉祠。若将卜莬(原本此字旁点去)莬裘而老焉。就其居扁一室为燕坐游息之地。曰清心。客有过者。机语相投。必进之上座。笑谭终日。世所谓荣涂利径。必趍必争者。君固不以冰炭于其中矣。夫士志为世用。故有偶不获。不皇皇以丧其所守。则郁怫愤戾。若不自安者。君所施不满其所蕴。所志不充于所用。而清心考古。怡然自适。非俛仰一世与之沈浮者。呜呼。是宜铭之曰。禾既长亩。必报其丰。木升为材。胡挠而不隆。嗟嗟李君。莫究穷通。瑑以斯文。识其幽宫。 |
典藏尺寸
| 【位置】 | 【尺寸】(公分) |
| 本幅 | 29.3x604.5 |
| 隔水一 | 13.4 |
| 隔水二 | 13.3 |
| 拖尾 | 29.3x93.7 |
质地
| 【质地位置】 | 【质地】 |
| 本幅 | 纸 |
| 拖尾 | 纸 |
题跋数据
| 【题跋类别】 | 【作者】 | 【位置】 | 【款识】 | 【书体】 | 【全文】 |
| 题跋 | 钱陈群 | 拖尾 | 乾隆三年(公元一七三八年)六月既望。冉里钱陈群题于树堂书屋。 | 行书 | 南渡后以善书闻者。张樗寮李伯嘉两先生。而樗寮名更显。金人特重之。每贡使至。辄付金饼数百枚。曰但得张即之书与之。后来富商大贾家。争购其书。谓能辟火。其所书多内典诰身。此卷为伯嘉书墓志及铭。正如中郎为郭有道陈文范作碑。以全力副之也。乾隆三年(公元一七三八年)六月既望。冉里钱陈群题于树堂书屋。 |
| 印记: 依永和声、臣钱陈群、字曰主敬 | |||||
| 题跋 | 项元汴 | 拖尾 | 明嘉靖三十一年(公元一五五二年)春。购于昆山周六观堂。宋张即之正书帖。墨林项元汴。御。 | 明嘉靖三十一年(公元一五五二年)春。购于昆山周六观堂。宋张即之正书帖。墨林项元汴。 | |
| 题跋 | 项元汴 | 本幅 | 楷书 | 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