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张鸣珂】《致旭初七月初四日函》

清代【张鸣珂】《致旭初七月初四日函》 第1张

清代【张鸣珂】《致旭初七月初四日函》 第2张

【国画基本信息】

作者张鸣珂
品名致旭初七月初四日函
朝代清代
文件大小36.07MB
分辨率300x300
像素大小2832x2123
尺寸(CM)23.97x17.97
作品数量2
作品收藏台北故宫博物院
图片格式默认提供TIF和JPG两个版本

基本数据
藏品类型书法
品名 清张鸣珂致旭初七月初四日函
分类法书
作者张鸣珂
书体行书
数量二笺
作品语文汉文
释文 旭初仁弟大人如胞。前月十二详复寸函。计邀垂览。台从沪渎之行。何时旋吉。炎暑甚炽。起居多福为颂。兄病暑疟。寒热往来仅三次。而精神疲荼。殊不能支。日来室人又病。称药量水。羌无好怀。惟慎起居。节饮食。以消此长昼耳。老友张杏亭兄在禾中管带戈船时。得晤叙惜。若钦归道山。代者大树将军。自欲位置私人。以杏亭难以耐劳四字。撤去差使。后经费九先生缓颊。则称俟有相当机会。再为设法。然杏亭一家数口。全仗一人在外寻些薪水。以资敷衍。而无故撤差。非其罪也。老弟热肠古道。必能援手。为今之计。或权作朋友。恳推荐招商局中。司一发筹等事。杏老尚能为之。如海上无可位置。或请修函与费九先生。令杏亭赉赴宁波。求一差委。闻闵行炮船营官。系出费九先生门下。或于此处。派作哨弁。亦可就近顾家。刍荛之献。尚祈大裁。酌度量为设法。则感佩鸿慈。不仅杏亭一人已也。挥汗匆匆。不尽万一。敬请勋安不宣。如小兄鸣珂顿首。世兄文祉。两儿侍叩。七月初四日。

典藏尺寸
【位置】【尺寸】(公分)
本幅23x25

质地
【质地位置】【质地】
本幅
印记数据【印记类别】 【印记】 作者印记 公束白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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