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张廷珩】《孝经(三)册-纪孝行章第十》

清代【张廷珩】《孝经(三)册-纪孝行章第十》 第1张

清代【张廷珩】《孝经(三)册-纪孝行章第十》 第2张

【国画基本信息】

作者张廷珩
品名孝经(三)册-纪孝行章第十
朝代清代
文件大小36.0MB
分辨率300x300
像素大小2829x2121
尺寸(CM)23.95x17.95
作品数量2
作品收藏台北故宫博物院
图片格式默认提供TIF和JPG两个版本

基本数据
藏品类型书法
品名 清张廷珩孝经(三) 册 纪孝行章第十
分类法书
作者张廷珩
书体行书
数量一幅
作品语文汉文
释文 纪孝行章第十。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典藏尺寸
【位置】【尺寸】(公分)
本幅一至二29.3x17.6
本幅三29.3x12.8

质地
【质地位置】【质地】
本幅

参考数据
【类别】【参考数据】
收藏着录 故宫书画录(卷八),第四册,页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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