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曹文埴】《乾隆御制书苏轼刑赏忠厚之至论后-成扇》

清代【曹文埴】《乾隆御制书苏轼刑赏忠厚之至论后-成扇》 第1张

【国画基本信息】

作者曹文埴
品名乾隆御制书苏轼刑赏忠厚之至论后-成扇
朝代清代
文件大小18.0MB
分辨率300x300
像素大小2829x2121
尺寸(CM)23.95x17.95
作品数量1
作品收藏台北故宫博物院
图片格式默认提供TIF和JPG两个版本

基本数据
藏品类型书法
品名 清曹文埴书乾隆御制书苏轼刑赏忠厚之至论后 成扇
分类成扇
作者曹文埴
书体行书
数量一柄
作品语文汉文
释文 宋苏轼刑赏忠厚之至论有云。皋陶曰杀之三。帝尧曰宥之三。遂为千古名谈。而予以为实不经之论也。夫不经非谓其不出典故。如梅圣俞之所诘也。盖帝尧圣君。皋陶贤臣。圣君贤臣。必有一德同风之盛。不应大相径庭。虽都俞吁咈。并行不悖。要惟斟酌乎理之至。是相从而施之政事耳。杀之宥之。系人命之至重。而岂有不求一至是之理哉。且杀之宥之。亦非尧与皋陶所得。而主惟其人之自取而已。其宜杀耶。尧与皋陶皆应曰杀之。其宜宥耶。尧与皋陶皆应曰宥之。岂有臣则慢谓之应杀。而君则佯谓之应宥。是其人之果宜杀。果宜宥。君若臣原无定见。即三代以下。慎刑矜狱之君臣。未必出此。而谓尧与皋陶曾有是事。则予谓之不经。岂苛论哉。后世拟人以重辟。而曰以待恩。出自上者。皆苏轼此言。有以启之。夫幸而上有恩焉。其人已不胜临渊之凛。使不幸而如所拟。则冤无辜而害生命。是谁为之作俑乎。功疑之说向。亦具论于功臣像赞之序。夫与其疑而从轻从重。曷若明目达聪。虚心晰理。求其不疑。以定其轻重乎。或曰苏轼当神宗偏信王安石牟利致刑之说。故为是想当然之言。以矫其枉。何怪之深耶。夫斥新法可也。斥新法而诬及尧与皋陶不可也。且其流弊或致为君者。以为杀与宥皆吾可以自主。是益大不可也。御制书苏轼刑赏忠厚之至论后。臣曹文埴敬书。

典藏尺寸
【位置】【尺寸】(公分)
本幅15.8x44
全幅27.5x45

质地
【质地位置】【质地】
本幅
印记数据【印记类别】 【印记】 作者印记 臣 作者印记 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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