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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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笠(1614-1682),初名鼎立,字则之,又字耘野。江苏吴江县人,明诸生,清兵入关后入秀峯山为僧,后还俗隐居于吴江同里朱家港,教授生徒,熟悉明末史事,孜孜著述。与杭州戴笠(曼公,1596-1672)同列名吴江「惊隐诗社」(1650-1664),故其生平常被混淆。 戴笠着有《怀陵流寇始终录》,记明末农民起义事迹的史书。编纂始于顺治年间。时吴江史学家潘柽樟(1626-1663)﹑吴炎仿司马迁着《史记》的体例,撰写《明史记》,邀戴笠撰写明末农民起义部分,即谓「流寇志」。康熙二年(1663)庄廷明史案发,潘﹑吴因受株连被杀。《明史记》未得完成,但戴笠不避风险,完成自己承担的《流寇志》部分的撰写。 戴笠死后,遗稿由其门生潘耒(1646-1708)所得,后由吴殳删节成书。该书长期只有抄本流传,各抄本的卷数﹑内容﹑序跋和其他附录多有不同。通行本《怀陵流寇始终录》正文十八卷,后有《甲申剩事》一卷,《将亡妖孽》一卷。卷末附清嘉兴谭吉璁撰《延绥镇志‧李自成传》一卷,卷首有潘耒撰《寇事编年序》、吴殳撰《怀陵流寇始终录自序》和《流贼亡明节目》。全书记事起于天启七年(1627)八月明思宗朱由检即位,止于清康熙三年夔东十三家失败,叙述了明末农民起义的全过程。作者采辑邸报﹑名臣章奏与私人记载,以编年体裁排日系事,叙述详明,又自撰小注和考异,散附正文之下。书中对于明末统治集团内部的互相倾轧,及其在政治、军事方面的无能,也多有描述,对于研究明末的社会状况,也提供了有价值的数据。 朱柏庐(1617-1688)与戴笠相识于康熙十一年(1672),来年戴笠六十岁时撰写〈戴耘野先生六十寿序〉说道,「吴江戴耘野先生,其抗节尤高者也。三十年来不入州府,微独当世之人莫或窥其颜面,即我徒亦罕得见之。而壬子秋,扁舟载酒,过访于玉峰之阳、娄水之阴。杓石程子、重其袁子为之导,葵园呼子为之主。吾邑同志之士仰其风者,幸得亲见,相与赋诗投赠,以为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