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居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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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居益(1565-1644),陕西渭南人。字思受,号二太,南宪仲(1545-1577)子、南企仲(1561-1643)族子。少孤,砥砺操行,由母亲教育成人,举万历二十九年(1601)进士,时年三十七岁。由刑部主事任广平知府,累升至山西按察使、山西左右布政使。天启元年(1621),自山西归里,二十年仕劳思休,得瀑于湭川之西原,爱而买之,遂建「瀑园」,并做《瀑园记》(遗址在今陕西渭南临渭区)。然而随后起用为太仆寺少卿,天启三年(1623),擢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福建。 书法家邢侗(1551-1612)与南居益的父亲南宪仲(1545-1577)为同榜好友,南宪仲在河北枣强县令任上去世,其子南居益(1565-1644)十三岁,家贫不能安葬。当时邢侗担任河北南宫县令,上面来的督学正在当地主持生员科考,按道理做为一县之长的邢侗是不能离开的。邢侗向督学说明了原委,督学被他感动了,说道,""君行古人的高谊,吾当下拜。""然后特准他离去。邢侗到了枣强县不但协助了好友的后事,还捐出了好几个月的俸禄,一时传为美谈。 巡抚福建,计擒荷将 天启年间,红毛夷(荷兰东印度公司)据澎湖求市且筑城,巡抚商周祚(1577-?)拒之不能靖,正好居益赴任代替周祚。后其荷人结纳印度尼西亚、文莱等地海寇以及日本李旦等人为助,居益于是派人游说李旦,再进一步劝降印度尼西亚、文莱海寇,荷将高文律惧,遣使求款。居益斩其来使,更筑城镇海港以威吓海寇。天启三年(1623),南居益用计诱荷舰至厦门港口,生擒荷将高文律,寇患因此平息。根据南居益《总督仓场户部右侍郎南居益谨陈闽事始末疏》云:「臣日夜焦劳……乃多方用计,诱夷舟于厦门港口,生擒夷首高文律等……」。又据《彭湖平夷功次残稿(二)》:「天启三年,抚院南都御史节钺抚临……遂于本年十一月焚夷巨舰一只,生擒酋长高文律等五十二名,斩首八颗,其夷众死于海涛及锱重沉溺者俱无算。」 力主出兵击退荷兰 天启四年(1624)一月,荷兰东印度公司集中军力渡过澎湖,顺中国北部沿岸南下劫掠。南居益与新任的福建总兵谢弘仪一同策画战守,两人还曾登临鼓浪屿勘察地形。南居益亲自乘船至金门,令明军一万人、兵船两百艘渡海收复澎湖,由南路副总兵俞咨皋、守备王梦熊率领,登陆澎湖白沙岛,与荷军交战。荷兰人所筑风柜城坚固难攻,战事一度僵持。天启四年八月,明军兵分三路,再次进攻。荷方不敌,遂与明朝政府协商。经过双方协议,荷方同意撤军,明朝政府则指引荷方转往当时为中国版图之外的大员(今台湾南部),并且允诺派中国商船前往贸易,终于收复澎湖。闽人感念南居益的恩德,为他立祠,并勒碑于平远台。 拒降李自成,绝食殉国 天启五年(1625)迁工部右侍郎,总督河道,魏忠贤衔其叙功不及己,格其赏,寻削职。崇祯初年(1628),重新起用,任户部侍郎,总督仓场。不久,工部尚书张凤翔因军械未能齐备而下狱,居益代理工部尚书。畿辅戒严时,居益在通州守城,计划相当完备。后再因兵部尚书梁廷栋弹劾郎中王守履失职,居益上疏说情,被崇祯帝以徇私削籍遣还。后因叙通州守城之功复职。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攻陷渭南,责南氏饷一百六十万。南企仲年八十三矣,遇害。诱降居益及企仲子礼部主事南居业,皆不从。拥之去,加炮烙,二人终不屈。次年正月,与族弟南居业(?-1644)绝食而死,年七十九。有《青箱堂集》、《三署摘稿》、《军中小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