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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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凤翔(1577-1657),山东聊城人,字稚羽,号元蓬。东林人士。万历二十九年(1601)进士,时年二十五岁。授广平府推官,后升给事中。万历三十五年(1607),任文选司主事。万历四十年,升任验封司员外、文选司郎中。泰昌元年,改任南京太常寺少卿。天启元年,任太常寺少卿。天启二年(1622),任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等地,此后升任左副都御史。以军械不能及时供应被下狱,后免死戌边。不久被召回,天启三年,担任兵部左侍郎。天启五年,任兵部尚书。崇祯元年,改吏部左侍郎,次年改工部尚书。李自成农民军攻破京师,被追赃助饷。后南逃,为唐王朱律键浙直总督。明亡后归顺清朝,顺治三年(1646),起用为户部右侍郎,顺治五年,改吏部左侍郎。顺治八年,升任工部尚书,同年加太子太保。顺治十年(1653)乞休,卒年81岁。著有《礼经集注》、《乐经集注》。